近日,记者在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了解到,吉林地区自2023年5月1日起,为新售及在用的电动自行车办理正式号牌和临时号牌登记业务。
对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,核发正式号牌。国家强制性标准需满足以下6个条件:
(资料图)
具有脚踏骑行功能;
具有电驱动或电助动功能;
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5km/h;
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(含蓄电池);
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;
.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。
对具有脚踏骑行功能,车况良好,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,核发临时号牌。临时号牌有效期为3年,临时号牌办理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。
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实行全流程免费,号牌号码以“十选一”随机选取的方式,由申请人通过机动车登记管理系统现场选取并发放。
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需现场交验电动自行车,提供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;购车发票、交易凭证等车辆来历证明;电动自行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车辆进口凭证。
对于所有人提交的证明、凭证无效的;来历证明、出厂合格证明与电动自行车信息不符的;改变电动自行车出厂时的结构、构造的;改变电动自行车整车编码的;属于拼装电动自行车的;属于被盗抢的;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情形,将不予登记核发号牌。
以往通过带牌销售方式核发的电动自行车号牌继续有效,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可以自愿换发新式号牌。
电动自行车代办点。(图片由警方提供)
吉林地区电动自行车代办点明细
高新大队车管分所 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高新政务服务中心
永吉县岔路河镇雅迪电动车代办点 永吉县岔路河镇新星街与金茂路交会处北20米 15567412400
源自:江城晚报